关于进一步加强双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年12月28日发布)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个别地区还出现了境外输入奥密克戎阳性病例,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当前元旦、春节双节临近,人口流动增加,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不断加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控聚集、严防松懈”的防控策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确保偃师区“双节”期间平稳有序和广大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广大居民平安欢乐祥和过节,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及时关注了解疫情防控政策。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实时调整情况,来偃返偃前及时了解洛阳市和我区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可在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查询洛阳防控政策措施,关注“偃师融媒”等公众号及政府官方网站,了解我区最新防控要求,避免影响行程。
二、切实做到非必要不流动,确需来(返)偃要提前主动报备。倡导广大群众“双节”期间非必要不离偃,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区的城市,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在外地的亲友非必要不返乡,提倡就地过节,避免旅途中的感染风险。确需返乡的,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全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人团体要加强所属人员因公因私外出管理,严格审批报备。
三、切实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1、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及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对确需从西安等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偃人员,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偃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偃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2、对结束14天集中隔离的境外来(返)偃人员,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报备,严格执行“点对点”闭环管控,回偃后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并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3、省外来(返)偃人员及省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包括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返乡,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途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进入公共场所,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减少交谈,始终保持安全有效社交距离,配合扫码、测体温等防控要求。抵达后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信息,自我健康监测14天,期间尽量少外出、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少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切实加强重点场所管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景区景点、餐馆、影剧院、医院、学校、建筑工地、工厂等公共场所要落实“三个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日常清洁和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体温、健康码异常人员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景区景点、宾馆酒店、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要落实预约、错峰、限流措施,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社区要按照无疫小区的要求,强化网格化管理,主动排查有市外旅居史的来(返)偃人员,落实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核酸检测证明查验等防控措施。
五、切实加强人员聚集管控。坚持人员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庙会、大型群众文体活动、游园会、团拜会、茶话会、答谢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举办单位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落实报批程序,尽量压缩活动规模、缩短活动时间。家庭聚会、朋友聚餐、私人聚会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
六、切实加快疫苗全程接种。尚未完成疫苗接种的人员请尽快前往就近的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第二剂次疫苗接种已经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要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七、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居民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做好家庭环境清洁。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不要自行服药,要佩戴口罩及时前往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减少接触他人。要持续关注自身健康码状态,如发现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请第一时间停止前往人群聚集场所,立即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者单位报告,按照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八、切实做到遵规守法。我省周口市沈丘县4名阳性人员从西安返豫后未及时报备,已以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对于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拒绝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员,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洛阳市偃师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
67711779 67733222
各镇(街道)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电话:
槐新街道:65098000 伊洛街道:67792077
商城街道:67770569 首阳山街道:67552003
山化镇:13525998876 邙岭镇:67538001
岳滩镇:67616777 顾县镇:67518398
翟镇镇:67453009 缑氏镇:67598001
府店镇:67408003 大口镇:67588006
高龙镇:67548169
偃师区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服务的医疗机构:
1、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洛阳市偃师区商都东路2号),检测窗口电话:0379-67782055,总值班电话:0379-67712578。
2、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路53号),检测窗口电话:0379-60229065,总值班电话:0379-67712852。
3、洛阳市偃师区疾控中心(洛阳市偃师区洛神路83号),检测窗口电话:0379-63088506,总值班电话:0379-67711289。
洛阳市偃师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