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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绍兴诸暨复工复产留工补贴及措施(浙江绍兴返工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8 06:44:44
The Beginning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帮助和支持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保障企业安全有序高效推进复工复产,奋力交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高分答卷,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鼓励企业留工稳岗

  鼓励企业开展“发福利、增补助、送温暖、提倡议”等一系列留工稳岗稳员举措。对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企业的市外员工在2022年1月26日至2月15日春节期间留在诸暨且节后正常上班(以缴纳社保为准)的给予500元留岗红包,由企业代为申报。

  二、激励市外员工返岗

  对我市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企业的市外员工在2022年2月15日(含)之前返岗的给予交通补助,按照绍兴市内每人100元,浙江省内每人200元,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内每人300元,其他地区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对通过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接回市外员工的企业,参照市外员工自行回诸就业交通补助标准的70%给予补助。

  三、激励新人来诸就业

  对我市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企业在2022年1月26日至3月31日期间,为我市引进首次来诸工作的(以参保时间为准)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单独缴纳工伤保险除外)3个月以上的,按250元/人标准给予招工奖励。

  四、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作用,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落实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按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稳岗返还的,须按约定协议与用工单位分配返还资金。

  五、减免部分企业房租

  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或市属国有企业所持有或实际管理的经营性房产,持营业执照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减免2022年一季度的租金。

  六、激发全民消费活力

  积极参与绍兴“普惠民生”3亿元、“新绍兴人”1.2亿元消费券活动,加大活动宣传和引导,提高群众参与率,鼓励商家注册并积极参与消费券活动,全力促进我市批零住餐、文旅、体育、娱乐和购物消费。

  七、实施新车购置补贴

  在2022年一季度,以旧换新或购置新车时,根据购置新车的车辆价格享受补贴。补贴政策及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八、支持文化企业发展

  对于入驻省市级文化产业园区、 街区内的文化企业(经营主体)以及不在省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街区内的设计服务、创作表演服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艺术表演、非遗生产等类别企业(经营主体)进行房租补贴,对影院按照银幕数进行补贴,对民营书店根据营收额和营业面积进行补贴。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九、降低用水用气成本

  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水费、天然气费延缓缴纳,延缓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从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批零住餐、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企业的水、气到户价格下调10%。

  十、支持企业上规快产

  对2022年一季度新增月度上规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计划在2022年上半年开工的工业项目(以备案手续为准),在2022年一季度实现开工建设且统计入库投资达1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据悉,该意见已落实相关牵头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自 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THE END

TAG:企业  万元  员工  不含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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