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流动人员档案证明材料
一、事项编码
出具各类证明
二、适用范围
在本中心办理存档,因工作需要,要依据档案开具的各类证明。
三、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四、设立依据
《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五、受理机构
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六、决定机构
中共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
七、办理条件:
已在本中心办理存档的流动人员
八、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存档合同 | 原件或复印件 | 1份 | 纸质或电子版 | 无 |
九、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直接到银川市民大厅三楼C厅31-34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办理
十、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办事人员提供存档合同,工作人员核实档案在本中心存放,查档后开出证明。
(二)办理程序
1、办事人员提供存档合同,工作人员核实档案在本中心存放,查档后开出证明;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无
(二)承诺时限
现场办结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无
(二)收费依据
无
(三)收费标准
无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无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银川市民大厅三楼C厅31-34号窗口
(二)电话咨询
0951-5555155
(三)网上咨询
http://www.zgycrc.com
十五、电话监督投诉
(一)现场监督投诉
银川市民大厅三楼C厅301室
(二)电话监督投诉
0951-5555508
十六、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三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三楼C厅31-34号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网上办理入口: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