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役保障方面
1、优先征集
大学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军入伍时分别按照全日制本科、大专学历落实优先政策,并享受有关奖励优待。
2、学费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含义务兵和直接招收军士)的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或在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入伍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3、发放奖励金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按照研究生毕业生不低于6000元、本科毕业生不低于5000元、专科毕业生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各地在此基础上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2022年最高达每人50000元。
4、发放家庭优待金
2021年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每年按照省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动态调整。目前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可维持现有水平暂不调整(2022年全省基本优待金约为1.6万元)。各地可对入伍大学生义务兵、服役部队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西藏、新疆等)的义务兵家庭适当增发家庭优待金,增发比例和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5、发放津贴
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两年服义务兵役期间共发津贴费25200元,担任班长的每年增加3360元,担任副班长的每年增加2400元。
6、依法优先
应征入伍的公民及其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依法享受军人、军属待遇,具体政策见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1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