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要求。申报人员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就业时间。首次在南通就业时间自2019年7月1日起计算,以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3.企业条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在南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讯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相关问答:
如果是劳务派遣人员,可以申报吗?
答:如申报人为劳务派遣(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性质职工,派遣单位(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都是在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则可以申报,申报时还须上传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劳务派遣至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人员不可以申报。
如果我是2019年7月1日后首次在本市县区一家企业就业,现跳槽至市区另一家企业,可以申报吗?
答:可以申报。符合综合补贴发放条件的对象,在大市范围内企业间流动的,累计发放综合补贴不超过36个月。更换工作单位后申报人员须重新申报。
如果我是2018年7月1日首次在本市县区一家企业就业, 2019年8月跳槽至市区企业就业,可以申报吗?
答:不可以。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南通大市范围内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符合有关条件的才可以申报综合补贴。
本科生的综合补贴在申报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答:综合补贴必须于初次在通就业后2年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如:职工于2019年8月初次在我市企业就业,其综合补贴申报时间为2019年8月至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