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助力梦想,创业成就未来。“创响江苏”“创富淮安”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闪亮开场啦!金秋九月,快来和淮安青年一起逐梦创业舞台!
一、赛制安排
大赛分为创新创业标兵赛、创新创业项目赛两项赛事(以下简称标兵赛、项目赛)。
(一)标兵赛。聚焦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勇于创新创造、敢为人先、锐意奋进、砥砺奋斗,以自身实际行动帮助和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创业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重在展现青年人才的创新创业“好故事”。通过参赛选手讲述自身创业经历、创业成就、创业感悟等,评出一批根植淮安、影响力大,所创办实体创新力优、品牌知名度高、勇于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回馈社会的优秀创新创业青年人才。
(二)项目赛。聚焦10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和16个重点集群等领域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重点展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金点子”。通过参赛项目展示先进技术、发展前景、投资价值和带动就业潜力等,评出一批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力强的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二、参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创业标兵赛参赛条件(1)国内高校在校生或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2)凭借自身专业技术和能力成功创办实体,实体在市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本人为实体负责人。实体规范经营、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等行为。(3)创新创业成果显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或引导其他劳动者就业创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2.创业项目赛参赛条件(1)项目实体于2013年1月1日(含)后在市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2)项目实体负责人为国内高校在校生或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3)项目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创新技术和较好的市场前景,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方向,符合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经济或社会价值,有效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4)项目的产品、技术等归属项目实体,相关知识产权的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为项目实体、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需为项目实体专职工作人员,并由创业实体缴纳社保),与其他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实体规范经营、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报名选手范围
实体负责人类型包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高校毕业生包含:国内普通高等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远程教育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境)外留学回国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内高校在校生包含:国内普通高等全日制、教育部认定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在校生以及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学生。
(三)其他条件
1.参赛对象仅可选择两项赛事中一项报名,同一选手、项目不得在大赛不同赛事、不同地区重复报名。市级上报晋级省赛名单后,参赛对象不得更改赛道。2.参赛对象同意在媒体公开本人及团队、项目、创业实体等有关信息。3.参赛选手未在往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十大大学生创业标兵”称号。参赛项目未在往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十佳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称号或“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国赛、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奖励支持
(一)对入围市级决赛的标兵和项目颁发奖状和奖金。按选手决赛综合得分高低,评选创业标兵4名,均授予“创富淮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标兵称号;其余为标兵赛优秀奖。按项目决赛综合得分高低,评选优秀创业项目 4 个,均授予“创富淮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称号;其余为项目赛优秀奖。具体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以决赛实施方案为准(标兵赛奖励资金汇入选手个人银行账户,项目赛奖励资金汇入项目实体单位银行账户,奖励资金税费由选手、项目单位自理)。
(二)对获得“创富淮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标兵和创业项目称号的选手、项目,市级组委会将推荐其参加省级决赛,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跟踪指导、赛前培训、技术支持、政策落实、人才引进等服务。
(三)市级组委会将通过各类主流媒体平台对获奖标兵和项目进行宣传报道,提升标兵和项目的知名度,帮助其拓宽市场发展渠道,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对符合申报省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基本条件的,优先推荐。
四、报名渠道
2023年9月10日前向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区人社部门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