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潍坊购房地和参保地县市区不一致能否申请人才购房补贴?
答:根据《关于印发<潍坊市市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潍人社规〔2023〕1号)文件要求,市区(9个中心城区)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购房地和参保地在市区即可;其他县市根据本地制定的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附申请条件
纳入补贴范围内的各类人才来市区就业创业之后,购买首套国有土地上建设的住房(住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购房补贴:
(一)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聘用人员可提供录用证明文件或入职证明);在市区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二)就业或自主创业后在市区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以养老或医疗为准)12个月以上,或以全职身份通过我市新申报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和鸢都系列人才工程;
(三)申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潍坊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且至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潍坊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二手房购房日期以不动产权证书发放时间为准,商品房购房日期以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四)用人单位注册地须在市区(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五)申请人在申请时不能享受公租房、经适房、人才公寓等住房保障政策;
(六)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所有,申请人已婚的,共有产权人应为申请人配偶。
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可分别享受购房补贴,但享受补贴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