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对违反禁燃禁放规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禁放区域、场所燃放、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制止或向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新泰市公安局:110
新泰市应急管理局:0538-7266982;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0538-7222896
全市居民、所有企事业单位须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不得在禁放区域、场所燃放、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全市党员干部、青年团员、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模范遵守、积极宣传禁燃禁放规定。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