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上海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本市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考核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政策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0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