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治疗项目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近视眼矫形术;
3、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不予报销的范围
1、明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2、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肇事方逃逸的相关证明除外)、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第三方负责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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