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岁即可构成本罪,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秩序和土地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非法买卖土地罪的情节认定是怎样的
1、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3、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构成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非法买卖土地是法律不允许的行为,需要对非法买卖土地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包括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