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刑法制造伪劣产品罪怎么判刑
1、一般判处2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或单处50%-2倍罚金;
2、销售额20-50万元的,处2-7年有期,并处罚金;
3、销售额50-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并处罚金;
4、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或无期,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公民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怎么维权
1、保留证据(原件):包括购物发票、小票、商品实物;
2、复印证据:包括拍照(数码相机)、复印;
3、可以与商家和厂家中的任何一方先行联系索赔事宜,初步了解对方反应;
4、不满意可以联系辖区工商、质监、消费者协会等机构书面投诉,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制投诉的日期等。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三、制造伪劣产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
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产品生产的标准,产品出厂或销售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内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制度。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
(1)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
(2)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
本罪的既遂犯可以判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购买到假冒伪劣的产品,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可以是商品实物,购物的发票,然后跟厂家进行联系,确定索赔问题,如果对方拒绝赔偿,消费者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去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