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之后房子怎么分配
离婚的时候房产分割的方式是如果房屋不进行出售的话,那么一方可以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另外一方就可以获得一定的价值补偿,或者是可以将房产进行出售以后由双方再来划分财产。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4、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时的房产价值怎么确定
离婚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习惯以购买时的价格计算及分割,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不能成立的。
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可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一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评估费用由当事人双方分担。
离婚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式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离婚的时候,如果房屋是属于共同财产的话,那么也是需要进行分配的,分配的方式也是遵循基本的原则来分配的,可以由一个人获得房产,另外一个人获得财产的补偿。具体如何分配,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
在夫妻双方解除离婚关系的时候,是需要一并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以及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处理的,其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中最重要的一项,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处理的,协商不成的是可以提起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