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社部关于退休新规定是什么?
新规定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来认定的。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凡未达到最高年龄自愿退休的称为“自愿退休”,凡已达最高年龄而必须退休的称为“强制退休”。
二、教师退休金计算方法有什么?
1、离休教师的工资: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2、退休教师的工资人员: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
3、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
4、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
5、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6、机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在职教师调整工资标准时,离休教师相应增加离休费,退休教师适当增加退休费。
机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待遇调整办法另行研究制定。
三、如何办理退休手续的?
一般情况下,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然后可以提前一个月去申请办理这个退休手续,因为提前一个月去申请办理的话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说在办理的过程中有哪些手续不齐全,可以在这一个月的时间当中去找齐,然后直接去办理就可以了。而且,国家也是有相关规定的:退休人员是可以提前一个月,直接去办理退休的。
办理退休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以及人事档案和《退休审批表》,如果有病退、视同缴费认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等特殊情况的的还要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或者去社保局进行档案鉴定。
一般退休手续办理需要15-45天办理完成,在这期间是不补发养老金的。另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导致错过领取的养老金是不给补发的。
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金是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的,教师的退休金是按照事业单位的退休金计算的,与教师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密切相关,在单位工作满35年,可以按照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90%发放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