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坏窨井盖会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出于杀人的故意而破坏窨井盖,致人死亡的,会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如果并非出于杀害某个特定对象,而是针对不特定多数对象,实施了破坏公共道路上窨井盖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故意破坏交通设施罪,此时侵害的是公共安全,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亦构成本罪;造成他人死亡后果的,法定刑升格。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杀人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主观要件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3)客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4)客观要件
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二、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侵害的客体不同
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因此,伤害自己的健康,一般不认为是犯罪。所谓侵害他人的健康,就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或对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破坏,但是,只有给他人造成肉体上的暂时的痛苦或人格上的侮辱、精神上的刺激,不能认为是侵害他人健康;而故意杀人(未遂)罪所侵害的客体则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二)、犯罪的目的不同
故意伤害罪,行为人只想伤害他人使其健康受到损害,并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对被害人的死亡,属于过失;而故意杀人(未遂)罪,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和杀人既遂是一致的,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剥夺他人的生命,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杀人未遂,即死亡的结果所以没有发生并不是由于行为人主观上故意的内容的改变,只不过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某种原因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因此,区别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未遂)罪,不能单纯地看行为结果。如果行为人主观心理是追求他人死亡的目的,虽然没有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也不能认为是故意伤害罪,而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罪。
(三)、构成犯罪的条件不同
故意伤害未遂不为罪;而故意杀人未遂构成犯罪。即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
明知破坏窨井盖会造成他人伤亡后果的还实施此行为,那么就可以按故意杀人罪或者是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判决,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结果来进行判定,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所以,窨井盖千万不要破坏,不然是会给自己带来很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