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起效后更改抚养权可以吗
是可以的,在离婚协议的签订阶段,双方是可以随时更改孩子的抚养权的。因为这个时候离婚协议还没签订,双方也没有正式离婚,双方可以在这个过程之中,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来进行协商,最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但是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正式的离婚协议并且办理了离婚登记的话,那么就不能够随意的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是需要具有正当的理由,合法的依据的。例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严重的疾病或者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例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是有虐待子女的行为的。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
二、什么条件可以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协议起效后是可以更改抚养权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无法继续抚养子女,可以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8周岁以上的孩子,希望跟随另一方生活,要充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愿,可以去法院提交起诉状,申请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