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行政复议需要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的行政复议一般需要30日;如果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最多可延长不超过三十日。在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应当及时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印章,并及时送达给当事人。
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对行政复方进行处理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书30天内作出行政复议的决定。
《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二、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机关是哪个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三天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因此如果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交警也对具体的事故责任作出了认定,但是当事人对认定不服从或者是有争议的,就可以在三天之内发起行政复议,原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部门在收到了行政复议的申请书之后的30天通常就会出具体的结果,如果涉及到的情况比较复杂,就有可能在延长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