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员工留虞过年
对区内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业企业(包括重点在建建筑工地)中在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留虞的市外员工(企业以社保缴纳为准、建筑工地以11月份工资发放清册为准)给予每人1000元补贴。
二、支持企业留工稳岗
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政策给予稳定岗位补贴;鼓励企业间开展用工余缺调剂,保障全区用工基本稳定。
三、助推员工技能提升
支持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企业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的员工给予每人1000-2000元的培训补助;鼓励企业以工代训,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规上建筑业企业在春节期间(2022年1月26日至2月15日)开展以工代训活动的,给予每人一次性500元的培训补助(以社保缴纳为准)。
四、助力企业“招兵买马”
在全国知名网上招聘平台开设上虞企业招工专栏,持续开展动态宣传,支持企业免费入驻开展招聘;鼓励企业线上招聘,免费开放政府所属的人才招聘、就业网站;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复工复产的企业提供招工服务,对为企业引进5人(含)以上职工的服务机构,给予每人次最高800元奖励,每家服务机构每年奖励不超过10万元;在疫情可控情况下,春节前后开展“新春用工保障月”活动和劳务地协作招聘会,与全国高校开展高校毕业生线上招聘“双选会”,为企业提供用工服务。
五、维护员工权益保障
畅通劳动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劳资纠纷;鼓励企业与员工积极协商春节期间错峰休假与调休计划;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坚决保障留虞员工劳动权益。
六、关爱员工身心健康
鼓励企业以实际行动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后疫情时期鼓励企业合理安排春节期间留虞员工轮休探亲,或在暑假期间邀请留虞员工子女、家属来虞团聚。对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规上建筑业企业因此实际支付交通补助的50%予以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省内市外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其他地区500元/人(以社保缴纳为准,与市外员工自行到虞返岗补贴不重复享受)。
七、丰富员工文化生活
鼓励企业为留虞员工及家属举办线上相聚等形式活动,与家人通过“云拜年”传递祝福。组织开展线上平台“送温暖”、“展才艺迎大年”等,发动留虞员工创作摄制坚守岗位和展示业余爱好、才艺表演、乡土风情等小视频进行线上比赛,丰富留虞员工精神文化生活。支持相关景区、场馆、场所向留虞员工和家属免费开放。
八、开展员工慰问服务
发挥群团组织、商会、协会等,组织优势开展形势多样的“送温暖”活动,鼓励企业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一线员工开展“送福利、送补助”走访慰问,对困难职工家庭、节日期间坚守生产经营和服务一线的职工,以及困难企业、疫情防控重点单位职工开展慰问纾困,及时解决留虞员工的实际困难。鼓励金融部门对留虞员工开展“送春联、送祝福”等形式活动。鼓励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为留虞员工提供春节暖心流量包等专项优惠服务。开设人力社保服务热线0575-82412333,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沟通联系“无障碍”、人社服务“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