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没有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相关的罪名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该罪的构成要件是:
(一)主体要件。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单位也可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二)主观方面。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三)客体要件。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侵犯的客体是有关国家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客观方面表现三个方面:
一是行为违法。即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二是拒不改正。即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
三是产生后果。即导致了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用户信息泄露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后果的产生。
二、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刑事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没有依法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在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比如造成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者造成大量用户的信息严重泄露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