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节前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春节前被辞退的赔偿,是根据实际的辞退原因来进行赔偿处理的,不同的原因所认定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一般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待遇的标准来进行支付,6个月以上的支付一个月工资待遇。
春节前被辞退的赔偿根据实际的辞退原因来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涉及到春节前被辞退的,也是需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赔偿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说明相关原因,并就有关情况下劳动者协商处理,如果是属于用人单位强行辞退劳动者的,那么是可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的。
二、辞退员工手续办理程序有哪些?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首先要跟当事人进行沟通,然后办理相关的辞退手续,移交手中的相关工作资料和财务在规定时间之内离开相关的岗位。然后结清好工作应得的相关工资,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即可。
1,建议与当事人和平沟通好,然后再办理相关辞退手续;
2,要求对方在规定时间内马上移交手中相关工作和资料、财务等等,确保不要有遗漏(相关工作牌等一切只要与工作单位有关的东西全部上缴);
3,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工作单位,不得延误;
4,如涉及到工资等相关费用等,用打卡的形式予以打卡结算清楚;
5,及时与客户等沟通,并将该人员已离职的消息告知对方,确保公司不受任何损失。
在我国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中,此时双方当事人都是享有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只有在法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才是可以行使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